97年1月17日起雇主重新招募印尼籍看護工可採直接聘僱引進 

97年1月17日起雇主重新招募印尼籍看護工可採直接聘僱引進
自97年1月17日起,雇主可以透過直接聘僱重新招募同一印尼籍家庭看護工,雇主備妥申請文件送勞委會職業訓練局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或各區服務窗口,將提供代轉、代寄、聘僱、驗證及簽證相關申請文件及其他業務,讓雇主享有省時、省錢及省力之便利。
勞委會表示,為提供雇主引進外勞另外一種選擇與管道,無需透過仲介公司申辦,減少支付仲介費用等支出,勞委會已於96年12月31日設置「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目前以家庭類雇主重新招募同一外籍看護工為主要推廣對象,並簡化直接聘僱引進作業手續及縮短外籍看護工再次來臺之時程,在省時、省錢、省力「三省」原則下,快速受理雇主重新招募同一外籍看護工相關申請,提供諮詢、查詢、代收、代轉、代送及建立網路資訊系統等服務功能,以減輕雇主及外籍看護工之費用負擔,現行雇主已可透過直接聘僱方式自菲律賓、越南、泰國及印尼重新招募同一外籍看護工。
勞委會進一步說明,經勞委會與印尼官方共同努力下,已在96年12月12日第2屆臺印勞工會議中,針對直接聘僱合作議題有重大突破,臺印雙方取得共識儘速推動直接聘僱,初期先以雇主重新招募同一印尼籍看護工為主,再行推動至其他工作類別。勞委會另表示,駐臺北印尼經濟貿易代表已提供雇主聘僱同一印尼籍看護工直接聘僱所需之申請書等表件及文件驗證程序,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並自97年1月17日開始受理,目前已配合收件代轉,雇主可多加利用。詳情可向直接聘僱聯合服務中心(02)66085001洽詢,或參考直接聘僱服務網站(http://dhsc.evta.gov.tw/)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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